新闻中心
联系方式
公 司:海口嘉龙彩色印刷厂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坡巷路66号(亚洲豪苑东侧)
邮 编:570206
电 话:0898-66736895
传 真:0898-66736647
联系人:
王经理 13698980135
潘先生 13637663577
客服QQ:528253021
详细了解我们公司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海南印刷厂-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方案发布

发布时间:2012/3/6 来源:海口嘉龙彩色印刷厂有限公司 一、前两届大赛的基本情况和成效 

    海南印刷厂  海口印刷厂 三亚琼海儋州印刷厂 海口手提袋印刷 海口档案袋信封印刷 海口房地产楼书印刷  海口画册印刷  海南纸盒包装印刷 海口工作证会员卡印刷
海南DM传单海报印刷
  海口不干胶印刷   
   
由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中国报业协会承办的2008年第一届和2010第二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得到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劳动人事部门和印协、报协以及广大印刷企业的积极参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两届大赛全国有近200多万人次参与,在各个职业组别的竞赛中,全国31个省(区、市)都有选手参与,共有1000多名选手进入了全国总决赛,据统计,全国决出300多名“省级技术能手”,有20人荣获“全国技术能手”,有2100多人获得职称晋升。 

    通过大赛,大大激发了全国印刷业职工学专业知识、练技能的积极性。技能大赛已成为高技能人才成长的快速通道,成为印刷业打造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广阔平台。为印刷行业举办国家一类竞赛奠定了基础,为今后继续办好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积累了经验。 

    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高度评价大赛取得的丰硕成果,是印刷从业人员展示才华,切磋技艺的广阔平台,是培养和选拔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受业内各界人士的欢迎。 

    二、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方案 

   1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承办单位: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中国报业协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协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刷协会、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 

    科学校、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海德堡(中国) 

有限公司、北京印刷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北大方正 

电子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洋紫荆油墨有限公司、苏州市博来特油墨有限公司、上海 

新星印刷器材有限公司等 

    大赛成立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评判委员会、秘书处、监审组和学生组竞赛组委会,秘书处下设平版印刷单张纸竞赛工作组、平版印刷报业轮转竞赛工作组、平版制版竞赛工作组,印品整饰竞赛工作组、学生竞赛工作组。 

    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指导大赛秘书处(含平版印刷单张纸机组、平版印刷报业轮转机组、平版制版竞赛工作组、印品整饰竞赛工作组)、评判委员会和学生组竞赛组委会的工作;对大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大赛各项组织和赛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评判委员会:负责制定大赛规则、评判标准等工作。大赛评判和命题等工作。 

    监审组:负责大赛决赛考题编制、竞赛、执裁、评判等全程监审。 

    大赛秘书处: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大赛评判委员会是本次大赛的最高评判机构,负责决赛的评判工作并指导各省(区、市)初赛赛区的评审工作。 

    各省(区、市)赛区设立相应的组织委员会、评判委员会、监审组,负责本赛区的大赛组织评审、监审工作。 

    2、大赛竞赛职业及组别 

    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为三个竞赛职业: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和新增的印品整饰工。每个职业均设立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平版印刷职工组又分为单张纸机组和报业轮转机组,共计7个组别。 

    3、大赛经费 

    大赛初赛由各省(区、市)赛区负责,大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可适当收取参赛报名费。 

    4、参赛对象与报名方法 

(一)、职工组 

    1.参赛对象分别为从事平版印刷、平版制版、印品整饰三个职业的操作人员,不受学历和职务的限制。 

    2.曾参加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者不得以选手资格参赛。 

    3.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4.参赛者需按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可以个人名义或由企业统一组织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赛初赛赛区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可以自愿参加赛前辅导培训。 

    5.参赛选手应分别具有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印品整饰工职业资格三级(含三级)以上水平或具有担任五年以上机长(含五年)经历均可报名参赛。 

(二)、学生组 

    1.参赛对象为在校的本科生、高职、高专生以及中专、技校学生。 

    2.参赛学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学习、钻研技术、成绩优良。 

    3.参赛者需按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可以个人名义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初赛赛区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可以自愿参加赛前辅导培训。 

    5、大赛竞赛方式 

    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在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区、市)大赛组委会组织下进行(包括报业轮转机组的初赛),于2012年5到30月完成。 

    全国决赛由全国大赛组委会组织进行(报业轮转机组的决赛由中国报业协会报业轮转竞赛工作组组织完成),时间于2012年8-10月举办(暑期),其中平版印刷学生组全国决赛调整为2012年5月份进行(2010年10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技能组织,并于2011年首次组团参加第41届世界技能大赛的6个项目比赛。目前人社部正在筹备组织第42届世界技能竞赛项目,我组委会已向人社部竞赛处申请,参加2013年在德国举办的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中的平版印刷项目。鉴于参赛选手年龄在2013年不得超过22周岁,因此拟将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平版印刷学生组项目同时作为2013年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平版印刷项目参赛选手选拔赛。故将平版印刷学生组全国决赛调整为2012年5月份进行)。 

    6、大赛内容及形式 

(一)职工组 

     大赛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总成绩中理论知识占30%,实际操作占70%。初赛试题由各省(区、市)赛区组委会严格按照《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和《印品整饰工》的国家职业标准,组织本地区的有关专家进行命题;决赛试题由全国大赛评判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题,赛前进行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1)初赛的理论知识分别以《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印品整饰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标准为基础,决赛的理论知识以国家职业标准技师标准为基础,以考核大纲为补充,以笔试形式进行。 

    2)初赛的实际操作技能分别参照《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印品整饰工》国家职业标准的高级工标准要求进行,决赛的实际操作技能参照《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印品整饰工》国家职业标准技师标准要求进行。 

    3)每位参赛者必须参加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项内容的比赛,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比赛内容,评判委员会依据评判标准对其参赛结果打分。 

    (二)学生组 

    大赛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总成绩中理论知识占40%,实际操作占60%。决赛试题由大赛评判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赛前进行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1)理论知识分别以《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印品整饰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标准为基础,以考核大纲为补充,以笔试形式进行。 

    2)实际操作技能分别参照《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印品整饰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标准要求进行。 

    3)每位参赛者必须参加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项内容的比赛,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比赛内容,评判委员会依据评判标准对其参赛结果打分。 

   7、加强赛前培训 

    1)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及标准配套培训教材题库进行培训。 

    2)各参赛选手所在单位,各省(区、市)印协负责开展好初赛赛前培训工作,中国印协组织总决赛前的培训工作(培训工作分两部分进行,集中培训和分赛区培训,相关通知随后下发)。 

   8、评审裁判 

    大赛评判委员会在组委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大赛的各项赛务工作。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相关竞赛技术文件;负责竞赛复习辅导资料的编写;负责选手的培训和辅导;负责场地、设备调试、测具的检验、检测、确认及安排;负责大赛各阶段的评判工作;负责竞赛结果核实、发布、竞赛结果复核。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均聘请有关出题。为保证竞赛命题的公正性和保密性,评判委员会下设命题组,专门负责命题和建立题库工作。大赛的评判工作在监审组的监督下,在赛场组织由评判人员打分,现场统分,当时颁布。 

    评判委员会中的总裁判长由业内知名担任。裁判员由组委会商请技术水平较高的地区、企业和学校推荐作风好、技术精、裁判经验丰富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出任,参与大赛执裁的裁判员务必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培训,并达到国家级裁判员的执裁水平(第三届大赛国家级裁判员培训时间为2012年3月,在前两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已取得国家级裁判员资格并获年检通过者,可以执裁本届大赛)。决赛裁判人员由各赛区组委会推荐。选择有能力并愿意承担其往返交通费用单位的人员推荐,承办决赛场地单位承担其食宿、劳务补贴及相关工作人员费用支付。 

    裁判人员的基本要求是: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 

    2)从事平版印刷、印品整饰、平版制版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在印刷和制版技术、技能方面获得较高声誉。 

    3)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国家级考评员资格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4)原则上年龄应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裁判工作。 

    5)能够自觉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6)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熟练掌握竞赛规则,现场运用准确、得当。 

    7)具有较丰富的临场执法经验和组织现场裁决的能力。 

      9、奖励办法 

    (一)职工组 

    1)平版印刷工 

    ①、对全国决赛中获得前5名(单张纸3名,报业卷筒纸2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 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牌,并由所属赛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职业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同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②、对全国决赛中获得第6至20名(单张纸9名,报业卷筒纸6名)的选手,由所属赛区劳动和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最高至技师),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③、对获得全国决赛前5名选手的选送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2)平版制版工 

    ①、对全国决赛中获得前5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 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牌,并由所属赛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职业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同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奖杯。

    ②、对全国决赛中获得第6至20名的选手,由所属赛区劳动和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最高至技师),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③、对获得全国决赛前5名选手的选送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3)印品整饰工 

    ①、对全国决赛中获得前5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 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牌,并由所属赛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职业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同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②、对全国决赛中获得第6至20名的选手,由所属赛区劳动和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最高至技师),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③、对获得全国决赛前5名选手的选送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二)学生组 

    1)平版印刷工 

    ①、对获得全国决赛前5名的选手,由所属赛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②、对获得全国决赛第6至20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优秀奖”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③、对获得全国决赛前5名选手的选送学校,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2)平版制版工 

    ①、对获得全国决赛前5名的选手,由所属赛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②、对获得全国决赛第6至20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优秀奖”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③、对获得全国决赛前5名选手的选送学校,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3)印品整饰工 

    ①、对获得全国决赛前5名的选手,由所属赛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②、对获得全国决赛第6至20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优秀奖”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③、对获得全国决赛前5名选手的选送学校,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各赛区可商请所在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参照有关规定,制定本赛区相应的具体奖励办法。 

    请各地新闻出版局、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印刷协会等相关部门在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大赛各项组织工作,紧密结合企业和职业院校的生产和教学工作实际,加强协调和指导工作,勤俭办赛,努力提高大赛活动的实效性和工作质量。 

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代章)  二○一一年十二月廿日